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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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事業外銷貨物經交付加工、檢驗及測試後報關出口者適用零稅率
 
本文:
科學園區事業外銷貨物,經國外客戶指定將該貨物交付與免稅出口區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之園區事業加工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檢驗及測試後報關出口者,科學園區事業可於該項貨物交付加工、檢驗及測試時,檢具海關核發交易申報書、報單等相關證明文件,申報適用零稅率並得免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物資出入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等保稅區皆有完善之管理,並應報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暨具備帳冊,分別詳細記載物資出入數量、金額,以供主管機關及海關稽核。是以科學園區事業外銷貨物,經國外客戶指定將該外銷貨物交付加工出口區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之其他園區事業加工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檢驗及測試後,並由該等免稅區廠商辦理報關出口者,可於貨物交付時,檢附海關核發之報單、區與區間相互交易綜合申報書或科學工業園區事業交易申報書等有關證明文件,申報適用零稅率。
  2005-10-18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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