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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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成移撥「海運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審核」業務關稅總局本日在基隆關稅局舉行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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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稅局表示:為順利移撥「海運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審核」業務,本日分上、下午兩場次,由關稅總局驗估處處長翁鈴江率隊蒞抵該局舉辦說明會,參加對象以各通關單位進口分估、審核之專業人員為主。為強力啟動公務人員變革的效果,講習前該局人事室挪出10分鐘宣導目前「創新」、「進取」、「專業」三項核心價值之理念及推動員工心理健康策略性措施,以建立優質的行政文化。

現行分估人員主要工作在核列正確的稅則號別,原則上並不負責價格審查工作。進口貨物通關之核價方式,如屬「先核後放」案件,進口地海關要以電話傳真機傳送有關價格文件,向關稅總局驗估處查詢,俟接該處通知後再行處理;如為「先放後核」案件,則一律按關稅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按納稅義務人申報之完稅價格先行徵稅驗放,事後再加審查,所有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查工作皆由關稅總局驗估處辦理。為建制簡單化作業流程,提高價格審核之行政效率,在公元2000年海關再造工程中,即決定將這部分工作撥交各地方關稅局承接。因此,兩年多前已將空運進口貨物之價格審核移轉到台北關稅局辦理,最近適逢海運通關轉型系統即將啟用,為配合作業進度,乃將海運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審核一併納入,預計下(10)月初上線實施。該局續又表示,將全力做好第一線完稅價格把關工作,讓相同的貨物不論從那一個關稅局進口,都能適用一致性的交易價格,以縮短價格審查處理流程,加速關務稽徵作業的進行。
  2004-10-1  ( 基隆關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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