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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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港通關釋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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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稅局昨天表示,財政部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後,已釋出多項利多,將可有效提高港區事業更具彈性的競爭利基。其中,從事物流之港區事業,將得申請委託區外保稅區或課稅區作物流配送所需之重整及簡單加工(以能辨識其原狀者為限)。
海關為配合物流業者未來發展的需求,如其委託加工對國家經濟有重大影響,經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專案核准者,得委託區外廠商作實質轉型加工,強化港區事業與區外製造供應鏈的緊密連結,以提昇我國在全球運籌之競爭能力。
由於東立物流公司已申請成為台北港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基隆關稅局表示,該公司從事汽車零件進出口、捆包、組裝、配送,以及成車物流業務,亟需購買大量課稅區廠商貨物以應經營所需,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適時修正公布後,恰好提供港區事業與區外廠商彼此互利共生絕佳的催化劑,形成供應鏈互動連結,有助企業掌握營運型態新優勢,有效降低通關行政成本,創造無限可能的運籌商機。
由於自由港區事業類型繁多,凡從事貿易、倉儲、物流、報關、轉運、組裝、重整、包裝、修配、加工、製造或展覽等行業不下十餘種。
海關考量其專業特性,修正辦法規定除從事加工、製造之自由港區事業得因製程垂直、橫向整合,或彌補產能不足時之需求申請委託港區外廠商加工外;對於從事物流之港區事業,亦得申請委託區外保稅區或課稅區作物流配送所需之重整及簡單加工,但以能辨識其原狀者為限。
經核准辦理委託區外加工之案件,其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自該處運回時,因貨品種類繁多、數量零星,且交易頻繁,為簡化入、出區手續,降低通關成本,財政部特將「按月彙報」制度納入辦法,以達到貨品快速流通、加工加值的目標。
航運交通
2005-9-7 ( 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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