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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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區接受國外客戶訂購保稅貨物依指示運交課稅區買受人如取得外匯者可適用零稅率
 
本文:
保稅區廠商接受國外客戶訂購保稅貨物,依其指示將該項保稅貨物運交國內課稅區買受人,且取得外匯收入者,其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一般國內廠商接受國外訂貨,依指示將貨品交予國內其他廠商,雖也取得外匯收入,但因貨品未移運出口,故不屬外銷貨物的性質,所以國內廠商對國外客戶的交易仍應開立二聯式應稅發票。前項交易對保稅區的廠商則有特別的規定,只要交易的貨品仍屬保稅狀態,且取得外匯收入時,其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

國稅局強調,保稅區廠商對此類交易適用零稅率的二個重點為「取得外匯收入」及「銷售保稅品」,而以自己名義報關完稅的商品已非保稅品,請特別注意!【#589】

新聞稿提供單位:高加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呂素美 聯絡電話:8414773轉11

  2005-9-2  ( 高加稽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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