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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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項大陸物品將再開放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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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貿局昨與相關單位召開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決定將再開放二十五項大陸物品進口,對於本次同意開放項目,國貿局將陳報經濟部核定後公告實施,廠商進口該等大陸物品時,仍須依照一般輸入規定辦理。
本次會議共審查六十二項貨品,其中二項為修正貨品之中英文名稱。會中初步同意開放:合成黑色氧化錳鐵顏料(有效成分:三氧化二鐵、氧化錳),玩具煙火,玩具以外之煙火,其他煙火製品,天然石膏原礦石製枕頭,桌扇、立扇、壁扇、窗扇、吊扇或屋頂通風扇,數位無線電話機,單槍投影機,唸佛機,其他鉛酸蓄電池等十項貨品,另延長開放「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二五%,圓橫斷面直徑小於十四公厘者等十五項鋼鐵製品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屆期再行檢討。
另本次所討論之「數位無線電話機」,係經台灣區電機電子公會問卷調查國內行動電話手機製造廠商意見,多數表示贊成開放,工業局亦認為開放進口對整體產業影響不大,且中國大陸已將數位無線電話機之銷售從「審查制」改為「核准制」,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可在中國大陸銷售,因此決議同意開放進口。
有關「煙火」等三項,係內政部鑒於歷來爆竹煙火製造釀成之意外事故頻傳,開放大陸煙火進口確可有效減少國內違規工廠對公共安全及合法工廠營運所造成傷害,決議開放該等煙火進口,進口時應檢附內政部同意文件或非屬其列管之證明文件。
2005-8-25 ( 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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